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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2017-03-16  发布者: 点击阅读数:

为做好 2017年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

作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学

[2006]4 号)、《 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[2016]9号等文件精神,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方案。  

总体原则

   1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   2)全面考察、择优录取。

   3)根据初试、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二、复试安排

1、专业复试要求

1)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参加复试。在复试中,一旦发

现考生的作弊行为,当场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。

2)总成绩=(初试成绩÷5)×60%+复试成绩×40%,

其中:复试成绩=专业课笔试成绩×40%+外语能力测试成绩×

20%+综合素质面试成绩×40%。我院将按照总成绩自高到低顺序录取。

3)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录取:

A 复试成绩不合格(60 分以下)者;

B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(60 分以下)

;

C 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;

D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;

E 体检不合格者。

2、复试内容

1)专业课笔试内容为机械工程相关基础知识。同等学力的考生

按研究生处要求需加试,方式为考试,满分为 100 分,60 分以上为

及格。

   2)英语听力采用大学英语四级听力考试的模式,考试时间为 30 分钟,满分为 100 分。

   3)面试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。分两部分,一是准备 2-3 分钟的英语介绍;二是专业知识综合问答,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 10 分钟左右。

   4)思想政治品德考核,全面考核考生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

德品质等。考生须提交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。

   5)同等学力加试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,须加试两门报

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。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。

6)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统一安排。

3、复试程序、时间和地点

复试项目

时间

地点

备注

复试报到   资格审查

3月20日

阳光校区行政楼1楼

资格审查、缴费后才能参加体检和复试

体检

3月20日

阳光校区校医院

学院报到

3月20日  

下午2:30

阳光校区8号楼08-E-411

报到时所交材料:
1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
2、复试表
3、缴费证明。

面试

3月21日

上午8:30—11:30

阳光校区8号楼

08-D-101

见教室门口名单

面试

3月21日

上午8:30—11:30

阳光校区8号楼

08-D-201

见教室门口名单

英语听力

3月21日

下午2:00——2:30

阳光校区8号楼08-E-201

专业课笔试

3月21日

下午2:30——3:30

阳光校区8号楼08-E-201

同等学历及跨专业加试

3月21日

下午3:30——4:45

阳光校区8号楼08-E-201

   复试成绩将在复试结束,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,在网上公示。

、复试监督与复议

   1.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。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

员都要认真负责, 严格保密, 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, 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,将严肃查处。

   2.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 3 日内接受考

生申诉, 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, 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,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。

   3. 本次复试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。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工作小

组将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,并刻盘存档。

   4.未尽事宜,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,电话:

027-59363391。

   研究生招生及调剂工作咨询:

   联系人:李老师

联系电话:027-59363391

联系邮箱:16137871@qq.com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武汉纺织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 3 月 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