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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校外导师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2-15  发布者:WH 点击阅读数:

各位导师:

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各教指委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要求,我校各专业学位采用“双导师制”即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培养模式。校外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,协助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等。

我院专业型硕士必须配备校外导师,请各位导师在下月12月18日前确定好所带24级研究生校外导师人选,如暂时没有校外导师,请各位导师积极联系,填写《武汉纺织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》,经研究生处备案认可后才可成为校外导师,有效期为3年,三年有效期过后需重新申请,请有专硕的老师注意,避免出现学生在系统中无法提交开题报告。